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规划配置3645台大型医用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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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实习记者 柴嵘
6月29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“十四五”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》,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规划配置3645台大型医用设备,将助力肿瘤、心血管、神经系统及医学影像等领域诊疗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。
3645台大型医用设备包括甲类设备、乙类设备两类,其中甲类设备117台,包括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、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;乙类设备3528台,包括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(PET/MR)、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(PET/CT)、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、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等。设备将配置于北京市等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
我国支持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,将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在高水平医院合理使用,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,缩小区域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差异,科学规划配置数量,优化完善配置标准。此外,各地应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对操作和维护技术复杂、应用风险大、投入运行成本和诊疗费用高的设备,应严格把握配置标准、合理控制规划数量。
国家卫健委表示将严格执行规划数量布局,科学把握配置标准,与上轮规划做好衔接,按年度有序、有效实施,并为社会办医配置预留合理空间。该委要求各地认真履行行政许可程序,严格评审要求,规范审批行为,依法依规开展许可工作。同时,各地应加强监督管理,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科学、规范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,提高质量和效率。各地也应强化本地区规划执行监测评估,定期向国家卫健委全面报告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。
下一步,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做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,指导省级卫健委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执行,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,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,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。